长编写手李焘
敷文阁学士。
高贤邈已远,凛凛生气存。
归档01
06
【秦桧】政和五年进士及第,与密州教授
政和五年乙未科(1115)共录取进士科670人。
其中前三名分别是:何㮚、潘良贵、郭孝友。
秦桧既非状元,也非探花。讹传有误。
宋吕荣义《上庠录》(《说郛》本):“政和丙申(误,实为乙未)殿试何㮚为状元,潘良贵次之,皆年少有风貌。而第三郭孝友颇古怪。唱名日,出御街,观者皆曰: 状元真何郎,榜眼真潘郎,第三真郭郎也。
登科录记载:
秦桧,字会之。政和五年登进士及第。宣和五年以迪功郎、密州州学教授应大科。
并未明确说是第一甲至第五甲的哪一等。
按查知,元丰改制后,迪功郎即改制前的“判司簿尉”,为进士名次第六人至四甲。
宋制,一般进士及第后授官:第一名状元承事郎+签书诸州节度判官,第二第三名文林郎+两使职官,第四第五名从事郎+初等职官,第六名至四甲迪功郎。第五甲守选。
此处可见,秦桧亦非一甲前五名。但名次估计也不低,否则,王珪亦不会把孙女嫁给他。
李某推测,比较可能的是,在考中进士后,秦桧先授迪功郎,去地方任职如县丞书判,此段经历缺。而后才任至京东东路的密州州学教授。
又查之,政和三年,朝廷在蔡京主持下,为了加速推广州学,六月颁布新的地方教官选任法,任州学教授条件为:
尚书省每季公布哪个州需要教授, 愿意担任的官员可以申请,由左司进行审查。选差条件及顺序如下:(一)曾考中教官试,或曾两次担任教授者(二)曾任教授一年以上者;(三)曾任国子监或太学命官正、录者(四)曾任国子监或太学学以上职事超过半年者;(五) 曾任国子监或太学斋长、斋者(六) 曾为太学贡士第一名者;(七) 曾参加太学公试,成绩在前十名者。符合上述条件中两项以上为合格。符合多项条件者优先选用。数量相同,则以条件排列顺序为先后。条件完全相同者呈报宰相挑选。如果没有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人愿为教授,就选符合一项者。如果连符合一项的也没有,就 选曾补中太学内舍的上舍出身人。左司审查后报中书省,限两天内加以任命。
可见秦桧应是符合后几条应选。
州学教授品级约九品,与承务郎相符。而后,秦桧便于宣和五年参加大科,并成为当年唯一一位被录取的考生。
宋朝对制科(大科)推崇至极,秦桧遂因此而名扬天下,授太学学正。
● 秦桧● 南宋● 长编扫书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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