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疆政府网
为构建符合新疆特色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城市网格化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分为部、事件索引、部件管理标准表、事件管理标准表及网格划分标准4个章节。其中,部件管理标准中主要包括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事件管理标准中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街面秩序、突发事件等。
《导则》将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事件类问题,如井盖缺失、道路设施破损,重大危险源如加油站、集中式液化气钢瓶和化学物品堆场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部件类问题,以及占道无证照经营、违法搭建、“群租”、跨门营业、无证照经营食品、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占用消防通道违章停车、自来水管破裂、燃气管破裂、架空线乱设坠落、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露天焚烧、隐瞒畜禽疫情等作为重点部、事件问题,遵循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的基本业务环节进行流转,确保提高处置实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幸福感。
《导则》统一了各地网格划分标准,主动适应创新网格化城市治理形势要求,全面整合城市管理力量,细化明确城市管理人员责任,实现我区城市管理网格全覆盖,切实助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