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内参 卢路 中外法制网 黄小葱 ) 11月25日14时许,江西省泰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接到塘洲镇某村村民曾某报警称:停放在校门口的电动车被偷了。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询问和深入调查得知,曾某当时去某学校给儿子送衣被,将一辆黑色雅迪电动车停放在校门口的停车场,出来时发现电动车不见了,遂报警求助。
通过视频追踪,民警发现一辆停靠在路边的铲车驾驶员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确定目标后迅速锁定刘某位置,并在澄江派出所的协助下将刘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刘某光天化日下用铲车正在偷盗他人电动车
刘某偷盗得手后驾驶铲车逃离现场
随后民警在刘某家中将被盗电动车找回,并返还给被害人曾某。 经审讯,刘某于当日驾驶铲车行驶至319国道某学校门口时,见校门口停车场最北边停车位停放着一辆电动车,刘某见四下无人便将铲车停靠在路边,步行至电动车处将电动车推至铲车旁,然后将电动车搬上铲车车斗,偷盗得手后迅速驾驶铲车逃离现场。
犯罪嫌疑人刘某向办案民警指认作案现场
犯罪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泰和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肖教煊副所长透露,近日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泰和县公安局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