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青海新闻6月28日电(鲁丹阳)“公益检察守护青海湖裸鲤”主题增殖放流活动暨“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仪式27日在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举行。
青海湖裸鲤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维持青海湖流域“鱼鸟共生”生态链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多年来,该省实施封湖育鱼、增殖放流、加强渔业监测和打击盗捕等措施保护裸鲤资源,使得青海湖裸鲤资源量由2002年的2592吨增长到了2018年的8万余吨,增长了34倍。
据了解,自青海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先后办理了一批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的典型案例。2018年,青海省检察院还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为检察机关办理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民事公益诉讼案提供了依据和标准。
图为活动现场。鲁丹阳摄
为了持续推动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持续增长,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海北州人民政府和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在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的“湟鱼家园”共同为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揭牌。
活动现场,参会人员就如何更加牢固树立“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环青海湖二期等重点生态工程的公益保护职能;如何以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为桥梁与纽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青海湖裸鲤生态保护模式;如何完善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鉴定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与探讨。并察看了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实验站建设情况、放流了100万尾青海湖裸鲤鱼苗。
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说,青海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抓手,为不断推动青海湖地区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持续利用与绿色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