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报价法主要是指在同一项目中,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分项报价,以争取最大利润。具体方法如下:
可以对于收钱的项目,比如启动费、土方、地基等,单价可以定的高一些,方便资金周转。后期工程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如粉刷、油漆、电气等。
对未来预计增加工作量的项目,可提高单价;相反,对于预计减少工作量的项目,可以降低单价。
如果图纸不清楚或有错误,估计以后还会有修改;或项目内容描述不明确,可降价,日后理赔时可加价。
日工资单价和每班零星工程机械单价可略高于工程单价中对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是不包含在投标价格中的,是按照发生时的实际情况来计算的,这样可以更有利可图。
没有工程量而只有报价单价的项目单价要高一些,如土木工程中开挖湿土或石块的备用单价。这样一来,投标总价不受影响,以后出现此类建设项目时,将获得更多的利润。
暂定项目的估值或暂定金额,如果预计该项目在未来会发生,则价格可定高,反之则可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