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的概念
“宽著期限,紧著课程”,朱熹第一次使用“课程”。从概念上来说,课程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
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
我们所研究的课程是广义意义上的,是各级各类学校为了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进程的总和。其一般概念主要涉及:
1.是某一类学校中所要进行的德、智、体全部教育内容的总和;
2.不仅包括各门学科,课内教学,也包括课外活动、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课程兼有计划、途径、标准的含义。不仅规定了各门学科的目的、内容及要求,而且规定了各门学科设置的程序和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二)课程文件的三个层次: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
(三)课程理论的发展
第一个进入人的视野的真正课程问题,是由斯宾塞于 1859 年提出的“什么知识最有价值”的问题。
这是课程问题明确化的开端。斯宾塞认为:“在能够制定一个合理课程之前,必须确定最需要知道些什么东西„ „必须弄清楚各种知识的比较价值”。他讲究知识的价值,注重人的社会生活对于科学知识的需求,是非常有意义的呃,但是他把课程仅仅看成是科学知识,则有所偏颇。
之后,1902 年杜威发表的《儿童与课程》,是影响深远的现代课程理论的开创性的著作。杜威用动态的知识观来阐释儿童现有经验与课程之间的联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